东卫荣誉︱茆海宁律师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020-03-11

根据司法部近日下发的《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北京市东卫(南京)律师事务所茆海宁律师荣获“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茆海宁律师

茆海宁律师

        茆海宁律师2009年执业,2011年开始在南京市栖霞区法律援助中心担任专职法律援助律师,至今已从事了将近九年的法律援助工作。他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超过150件,期间办理农民工讨薪等案件达1000余件,其中疑难复杂案件近百件,涉案金额累计超过500万元,依法维护了农民工等法援群体的合法权益。仅2019年,他就办理各类诉讼类案件共163件,按照138个工作日计算,平均每天完成1.18件的法援诉讼类案件。栖霞区法院的法官多次评价他是“最负责的法援律师”。

       除办理案件外,茆海宁律师每周至少2天参与栖霞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栖霞区劳动仲裁委或栖霞区检察院的值班活动,通过面对面咨询和85560148、12348等咨询电话,向来访、来电群众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每年各类咨询量逾3000人次。

       执业十年,初心不改;未来征程,使命在肩。茆海宁律师表示,今后他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继续投身于公益法律援助,以实际行动践行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为法治中国贡献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