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在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方面,会议要求: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规定领导干部凡对司法活动打招呼的,都要进行记录,造成后果的要倒查责任;建立完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防止有人利用职权打击报复履职尽责、秉公司法的司法人员。
在建立规范有序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方面,会议要求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抓紧研究方案并组织实施;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完善法院审级制度,一审重在解决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二审重在解决事实法律争议、实现二审终审,再审重在解决依法纠错、维护裁判权威;深化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扩大人民陪审员选任范围,科学合理界定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职权。
在深化司法行政改革方面,会议要求: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从工作机制上保证律师的意见被听取、合理意见被采信,从制度上规范法官、检察官、警察和律师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