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的 “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规定,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在北京市司法局的大力扶持下,经过一个多月的积极筹备,成立了北京东卫妇女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
2015年2月5日,该中心揭牌仪式在北京市司法局隆重举行。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志、北京市司法局局长于弘源等领导出席仪式并讲话。同期成立的还有其他三家法律援助机构。
北京东卫妇女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郝春莉代表四家法律援助机构在促进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建设暨法律援助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大会上发言。她在发言中称:作为新成立的法律援助机构,深感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标准。从制度上,完善援助工作的受理、审查、登记及援助流程;从渠道上,不断开拓各种便民措施,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军人军属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从宣传力度上不断加强,让广大人民群众能更及时、准确了解援助渠道,并做到有援必援,应援尽援。让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有效落实;让法律援助制度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人权、维护弱势全体合法权益中起到应有作用。
北京东卫妇女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及其他三家法律援助机构的成立,标志着北京市在市级层面形成了以农民工、青少年、老年人、妇女、残疾人、军人军属等为法律援助对象的援助机构网络,这将为弱势群体获得及时、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