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上午,韩国著作权委员会首席代表安盛燮所长、认证部韩济勋主任和林真熙科长一行来到我所参观考察,并就我所的知识产权业务进行了交流。交流会由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子芳律师主持,执行主任张世国律师、合伙人郭志律师、知识产权业务部王文律师、郑欣律师、李松佶、刘超等参加会议。
我所执行主任张世国律师受郝春莉主任委托致辞,张律师对韩国著作权委员会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说,在中韩自贸协定签署后,两国文化产品交流也将随之迈上新的台阶,由此带来了著作权法律服务的新机遇,希望双方以此为契机,加强合作。
随后,我所知识产权业务部李松佶分别用中、韩语向来宾介绍了东卫律师事务所及我所知识产权业务部的相关情况,同时介绍了我所独具特色的著作权维权和互联网监控业务,与会人员认真听取了有关业务介绍。
之后,韩国著作权委员会首席代表安盛燮所长发表了讲话。安所长首先对韩国著作权委员会及北京代表处的相关情况及设立依据进行了简要介绍。随后,谈到了中韩两国在著作权保护领域进行的合作,并对韩方著作权人在中国国内维权遇到的困境进行了说明。讲话提到,自2006年韩国著作权委员会北京代表处成立以来,韩方与国家版权局、国家版权保护中心在著作权维权领域进行了密切地合作,韩方每年组织中韩版权论坛,并积极参与国家版权局发起的“剑网行动”。当前,90%以上的韩国电视剧及综艺节目被引进到国内,同时漫画、音乐产品的引进呈上升趋势,韩方对在中国国内的著作权维权服务需求激增,然而著作权人与国内维权代理人之间的语言障碍,及中韩两国著作权人不同的维权需求使得韩方权利人在国内的维权活动遭遇了困境。安所长表示希望此次到东卫所的参观与交流能够为韩方著作权人寻求到更有效的维权合作途径。与会双方对安所长提出的韩方维权困境进行了讨论。双方决定,2016年3月,由韩国著作权委员会引荐,东卫所知识产权业务部由高级合伙人吴子芳律师带队到韩国相关企业洽谈进一步合作事宜。
交流会结束后,安盛燮所长、韩济勋主任和林真熙科长一行在我所执行主任张世国、高级合伙人吴子芳、合伙人郭志等律师的陪同下参观了东卫律师事务所,随后全体人员合影留念,圆满地结束此次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