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卫资讯 || 东卫所名誉主任顾永忠教授莅临东卫南京大讲堂,开讲“认罪认罚制度下,律师辩护的几个问题”
2024-03-18

东卫所名誉主任顾永忠教授莅临东卫南京大讲堂,开讲“认罪认罚制度下,律师辩护的几个问题”


2024年3月17日上午,东卫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顾永忠教亲赴南京,莅临东卫南京大讲堂盛大开讲,举行了“认罪认罚制度下律师辩护的几个问题”。


此次讲座由南京市律师协会主办,东卫(南京)分所承办,旨在助力业界同仁更好理解认罪认罚制度,分享刑事辩护业务经验,提升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素养和实务能力,推动刑事辩护繁荣发展。

讲座由东卫(南京)分所陈斌主任主持,南京市律协刑法委主任杨冬开场发言,南京市律协刑诉法委主任周金刚、刑民交叉委主任吾采灵均来到线下参与讲座。



顾永忠教授围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这一热点,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跟与会人员进行深入交流。

为什么建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顾永忠教授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产生的原因入手,深入阐释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概念及适用效果,深刻剖析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保障人权司法、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以及缓解案件数量与司法人员数量匹配问题等深层次问题。

是否违背诉讼规律和诉讼原理

顾永忠教授还分析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背后的底层逻辑与诉讼规律、诉讼原理的关系。针对部分人提出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否存在违背诉讼逻辑的问题,顾永忠教授从诉审关系和诉辩关系未被改变以及禁止口供定罪等原则切入,实证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际逻辑上的合理性。

健康运行的目标、条件和风险

顾永忠教授揭示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健康有效运行的目的,以及需要注意的风险。在确定有罪无罪前提下、确定自愿意愿基础上,通过律师的帮助和支持使被告人获得合法的从宽幅度。顾永忠教授还讲到认罪并非协商范畴,认罚才是探讨范围,因此提醒律师要正确理解认罪和认罚的关系和顺序,明白认罪认罚健康运行的前提,是坚持法院检察院依法行使职权、坚持法定证明标准等原则和理念。

律师应该如何辩护

最后,顾永忠教授提出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律师应当起到的作用,并对律师的工作方法提出了建议,要求摒弃对抗观念,正确合法适用,严格把握有罪无罪,尊重认罚意愿,尽最大努力争取合法权益。



讲座结束后,与会的律师们为本次讲座的专业性、针对性、实用性纷纷点赞。通过该次讲座交流,进一步提升了南京刑事辩护律师的业务能力和法律思维,促进了律师间的沟通和交流。


(信息来源于:东卫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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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韩   雪

审核:冯发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