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境内外证券与基金业务法律制度,促进证券与基金业务内外交流,持续跟踪证券与基金市场动向,细化证券与基金业务执业标准,完善证券与基金业务内核风控机制,督导证券与基金业务承办律师审慎履职。其中:
证券法律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上市公司再融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公开转让并挂牌;境外上市;公司债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中票发行;定向私募债;证券市场投资者索赔、刑事案件辩护、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民商事争议解决。
基金法律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证券投资基金设立;基金管理人设立、登记及重大事项变更;私募基金募集、设立、备案、投资、投后管理及退出;证券投资基金相关争议解决;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引导基金的政策导向;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预防、处理和刑事辩护;证券投资基金合规管理、风险防范、风险核查、风险处置、绩效评价、激励机制。
二、东卫全国证券与基金业务中心机构及人员
主任:张景伟(总所)
副主任(按姓氏笔划排序):王占国(总所)、卢再兴(总所)、庄洁萍(深圳分所)、孙艳春(青岛分所)、余世海(重庆分所)、张晓葳(上海分所)、张锦辉(总所)、颜莉(成都分所)。
秘书长:孙明月(总所)
副秘书长(按姓氏笔划排序):王坤(总所)、邓文秀(青岛分所)、张怡晖(深圳分所)、唐代刚(重庆)、盛海波(总所)。
委员(按姓氏笔划排序):丁伟、邓文秀、王坤、王占国、王钰、王利芬、王魁华、王力、卢再兴、刘春华、刘泽宪、刘洋、刘凯月、刘意识、孙明月、孙艳春、孙新、孙玉、任亮、向忆华、庄洁萍、闫文平、李颖、李孟莲、许飞、杨舒、时新英、吴铁钢、何燕、余世海、宋坤、宋雯、张景伟、张锦辉、张译尹、张毅、张春蕙、张涛、张峻、张怡晖、张晓葳、陈怡伊、陈宇、周晶、周颖、郑妲、钟林清、钟振、孟为、范成刚、赵宇、赵子戈、赵洪伟、段赫阳、秦建军、高晶晶、高翔、唐冬、唐代刚、唐君、钱汪龙、徐胜利、黄璜、崔沥丹、董静、裴垠、魏淑君、罗维、罗丹、罗自强、宗琪、苟银亮、隋佳、汪洋、莫臣英、盛海波、颜莉、滕飞、章海。
东卫全国证券与基金业务中心设立后,将有助于加强证券与基金相关法律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密切总所分所之间、律师团队之间的协作配合,全面提升证券与基金业务的法律服务水准,希望在全体委员及全体律师的共同努力下,打造出东卫全国证券与基金业务品牌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