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持续推进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创新,深化校所协同育人实践,近日,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联合打造的“双师同堂”实务精品课程——“模拟法庭”第五讲,在中国人民大学通州校区如期开讲。东卫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东卫刑事研究院执行院长、东卫全国刑事业务中心联席主任康瑛律师担任本期模拟法庭的点评嘉宾。

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班的八名优秀学生分为两组,分别扮演控方与辩方,围绕一起争议较大的贪污犯罪案件展开模拟庭审。该案的争议焦点涉及被告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以及如何界定贪污罪的行为对象。
关于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康瑛律师指出,必须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在行为人已实际控制财物但未承认贪污意图的情况下,应主要从客观行为表现出发,判断其真实主观意图是临时占用还是永久占有。实务中要避免两种倾向:一是客观归罪,不能仅因行为人实际控制财物就简单推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二是过度依赖供述,不能以行为人供述作为判定非法占有目的有无的主要标准。控辩双方基于同一事实行为,往往因立场不同得出相左结论。一个有效的方法是换位思考:行为人若欲实现非法占有,必然采取欺瞒手段掩人耳目、逃避监管,以达“安全”占有之效。据此反推,考察行为人控制财物的过程是否能够或意图达到此种效果——若结论肯定,一般可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反之则不能认定。

关于贪污对象问题,主要涉及不合规甚至非法财物是否能够成为贪污对象。康瑛律师认为,应从立法本意出发,只要财物处于所在国有单位实际控制之下,无论其取得过程是否合规,亦无论财物本身性质如何,均不影响贪污对象的认定。
模拟法庭结束后,康瑛律师进行了深度点评,并围绕庭审实务,就质证与辩论环节的内容切分及实务技巧进行了专门辅导。他指出,法庭质证主要解决证据资格问题。在此阶段,控辩双方应围绕所举证据能否作为定案证据使用,以及证明力有无、大小等发表意见,避免过多论述证据是否达到证明标准等本应属于辩论环节的内容,否则将混淆质证与辩论的功能,导致意见冗长重复,影响庭审效果。

法庭辩论第一轮是控辩双方全面阐述己方观点的环节,也是辩方首次系统展示辩护意见的机会,务必做到逻辑清晰、观点明确、论证有力、自圆其说;第二轮及第三轮主要是控辩双方的攻防交锋,应围绕争议焦点,一方面加强立论,另一方面针对对方驳斥己方的意见进行有力反驳,务必做到针对性回应、避免各说各话,力求言简意赅、一击即中。

本次模拟法庭通过真实案例的控辩对抗与资深律师的现场指导,使同学们在实战演练中深化了对刑事证据规则和庭审逻辑的理解。着眼未来,东卫律师事务所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将持续携手,把“模拟法庭实务课程”和“东卫法律沙龙”打造为长效化、标志性的协同育人平台,源源不断地为法治中国建设输送德法兼修、知行合一的高层次法律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