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札记 || 警察涉嫌敲诈勒索一审被判十年,二审改变定性改判五年半
202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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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案情回顾:缉私行动与“重罪化”标签

二、争取二审开庭:重构事实链与法律适用

三、二审开庭庭审:精准发力的辩护攻坚战

四、二审改判结果:量刑轻缓的有限正义

五、办案总结:刑辩博弈中的坚持与无奈


关键词:政法队伍 教育整顿 人民警察 有效辩护 二审开庭 二审改判 非法证据排除 职务犯罪 贪污罪 渎职罪







律师按语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关键时期,司法系统整体笼罩着“从严”导向的氛围。但“从严”并不意味着审理政法干警相关案件就应当从快从重而罔顾证据与事实。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在2025年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强调,清除害群之马需“刀刃向内、刮骨疗毒”,但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必须严格依法律程序,避免运动式扩大化。


前段时间,毛洪涛律师主办的G省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前是人民警察)涉敲诈勒索犯罪一案,由G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二审法院以贪污罪改判被告人五年半有期徒刑,现判决已生效。与一审敲诈勒索罪十年有期徒刑相比,这无疑是重大改判,在当前刑事二审开庭率低、改判率更低的司法生态中,本案能实现二审直接改判,离不开二审法官、检察官依法履职、敢于担当,更离不开辩护律师的全程投入、精细筹谋和有效沟通。





01


案情回顾:缉私行动与“重罪化”标签


2023年8月下旬,毛洪涛律师接受被告人委托,全面介入案件二审辩护工作。在与被告人及其家属的深入沟通中,律师了解到,被告人系S市公安局海防与打击走私工作处四级警长,长期负责打私情报线索的核查与收集工作。案发前,被告人带领三名特情人员至某小区附近山林区域,开展“飞线”走私线索的核查行动。行动过程中,被告人等人查获两箱疑似走私手机,但因处理不当,该批货物未能及时上缴,后被同行人员擅自处置。2021年4月,被告人被警务督察部门传唤调查,先是以涉嫌抢劫罪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被变更为涉嫌敲诈勒索罪起诉。2023年8月14日,G省S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并对同案三名被告人判处三至八年不等的刑罚。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至G省高级人民法院。鉴于此案的发生与缉私行为有关,毛洪涛律师邀请海关业务专家宫万路律师参与此案二审辩护工作。




02


争取二审开庭:重构事实链与法律适用


刑事案件二审开庭难是众所周知的客观事实,如何争取刑事案件二审公开审理进而对案件改判或发回重审是摆在辩护律师面前急迫而现实的问题。针对此问题,辩护律师在全面研判案件证据、归纳总结一审辩护经验教训后,决定调整辩护方向,确立“聚焦被告人涉案行为是否为履职行为、力争改变定性并改判轻刑”的辩护策略,并围绕此展开各项工作:


第一,还原案件事实,夯实辩护基础。辩护律师通过多次会见被告人、梳理卷宗并实地勘查案发现场,进一步印证了律师对此案基本事实的判断即被告人的涉案行为是在履职过程中发生。第二,排除非法证据,争取程序救济。辩护律师发现被告人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曾遭受非法讯问,其供述缺乏自愿性,作为非法证据应予以排除。第三,补充关键证据,沟通争取开庭并改判。律师多次调取、收集新证据,持续与司法机关沟通。如补充提交案发现场勘验图以及被告人所在部门的管理职能和权限范围等证明材料,以证明一审法院在认定事实及定性方面存在错误,为二审开庭并改判创造更多有利因素。



03


二审开庭庭审:精准发力的辩护攻坚战


与一审相比,二审的庭审焦点更为集中,围绕案件定性、证据效力、量刑情节等核心争议展开。庭审过程律师充分体现了刑事辩护的专业性与策略性,律师在发问、质证和辩论环节环环紧扣,力求为被告人争取改判空间。具体表现为:


第一,关于指控的敲诈勒索罪认定错误。辩护律师对数名被告人就所谓“敲诈勒索行为”相关细节详细发问并对在案关键证据逐一质证——旨在证明被告人不具有敲诈勒索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第二,关于被告人是否是履行职务行为。辩护律师向合议庭提交在二审期间新调取的一系列新证据包括职务信息——四级警长、证人证言——处室职能、佐证材料——内部快讯等等。以此证明:被告人虽存在执法瑕疵,但其整体行为属于履行职务过程,对赃物失控后未及时追回有责任但不应以敲诈勒索予以评价。第三,关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供述的证据效力。辩护律师就讯问笔录展开质证,通过发问被告人等向合议庭提出非法证据排除意见。第四,关于关键证据的真实性与证明力。在质证阶段,辩护律师重点围绕小区监控录像缺失、现场走私货物来源及处理等问题,逐一发表有针对性的质证意见。针对走私货物的价值认定及来源,律师指出鉴定方法存在漏洞,建议审查其证据链条的完整性。第五,关于量刑及从轻情节。辩护律师向法庭提交了相关证据证明被告人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详细交代,应被认定为自首。



04


二审改判结果:量刑轻缓的有限正义


2024年12月6日,G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采纳辩护律师意见,认定原审判决适用法律和定性有误,量刑不当,应予纠正。故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上诉被告人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W某1、W某2、W某3各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三年九个月、三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此案二审法院改变一审法院定性,改判被告人轻刑。




05


办案总结:刑辩博弈中的坚持与无奈


这是一场漫长而艰难的辩护之路。作为一起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的典型案件,本案从立案之初便笼罩着“重罪化”的阴影:侦查阶段以抢劫罪立案、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几乎堵死了被告人翻案的可能性。而二审以贪污罪改判五年半有期徒刑的最终结果,离不开辩护律师为实现该案有效辩护所付出的艰辛努力。这个过程中既有为还原案件事实多次到案发小区及周边进行实地勘查,绘制详尽现场图,还原关键时间节点的空间关系和视线盲区,进而证明被告人虽存在执法瑕疵,但缺乏非法占有财物的主观故意,其行为系履职中的失误,并非敲诈勒索;也有和被告人及家属长达数月的多轮深度沟通,以达成切实可行辩护策略的共识:即放弃能满足被告人及家属心理需求却无有效证据支撑的原一审“无罪辩护”方向,确定基于事实和证据的“承认职务行为有疏漏、争取改判轻刑”的辩护策略;更离不开二位辩护律师耐心、执着地与二审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沟通,16个月内多次面对面交换对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的理解,并多次提交书面律师意见。每一次沟通都是一场拉锯战,既要坚持法理,又要兼顾司法现状。


回顾整个办案过程,虽然这起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二审能直接改判在司法实践中已实属不易,但毛洪涛律师认为这并非理想的“正义”,而是一种被现实裹挟的“妥协正义”。此案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存在着不少遗憾:如果不是新冠疫情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特殊背景,或许案件一审的定罪量刑会更精准;如果不是被告人羁押期限已超过对应渎职犯罪的最高刑期,或许二审法院会有更多空间做出更精准的定罪与量刑;如果……但正如我们所熟知的,司法实践中总有不完美,辩护律师的职责便是在有限的空间中将正义最大化。



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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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洪涛律师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

全国优秀律师

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ALB“中国十五佳诉讼律师”

北京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

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兼职硕士导师

第八届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评委







宫万路律师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法学硕士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

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联席合伙人

东卫刑事业务研究院副院长

东卫全国刑事业务中心副主任

东卫重大疑难争议解决团队律师

西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

曾任中央国家机关缉私局法制处副处长、立法局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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